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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 /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6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

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6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

2025-04-03
  • 索 引 号:
    75626053-1-2025-00039
  • 分 类:
  • 来 源:
    国家外汇管理局
  • 发布日期:
    2025-04-03
  • 名 称:
  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6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
  • 文 号:

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6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

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分局:

按照中共中央、国务院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( 2021-2025 )》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要求,根据例行工作安排,国家外汇管理局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,决定废止 5 件规范性文件(目录见附件 1 )、宣布失效 1 件规范性文件(目录见附件 2 )。

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生效。

附件: 1. 国家外汇管理局予以废止的5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目录

  1. 国家外汇管理局宣布失效1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目录

国家外汇管理局

2025 年 3 月 27 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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