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6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
- 索 引 号:
75626053-1-2025-00039 - 分 类:
- 来 源:
国家外汇管理局 - 发布日期:
2025-04-03 - 名 称:
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6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- 文 号:
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6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
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分局:
按照中共中央、国务院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( 2021-2025 )》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要求,根据例行工作安排,国家外汇管理局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,决定废止 5 件规范性文件(目录见附件 1 )、宣布失效 1 件规范性文件(目录见附件 2 )。
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生效。
附件: 1. 国家外汇管理局予以废止的5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目录
- 国家外汇管理局宣布失效1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目录
国家外汇管理局
2025 年 3 月 27 日